当日凌晨1时许,湘潭支队12122指挥中心接到湖南交通频道紧急转送的警情:沪昆高速由东往西1125km处有一辆挂车侧翻,人员伤亡情况不明,现仅有超车道可供正常通行。接到警情后,湘潭支队立即通知湘乡大队民警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可当民警赶到现场进行查看后,并没有发现报警人所称的侧翻事故,且也没有接到事故当事人的报警。同时指挥中心向交通频道进行核实,希望能够找到报警人的电话以便快速了解情况,可遗憾的是,因没有电话显示功能找不到报警人。为防止报警人所报警的事故方向以及区域错误,湘乡大队又派了一组民警对全辖区进行双向查看,仍未发现,最终确定此次报警是假警。而此时在辖区发生了另一起事故需要救援,情况紧急,所幸高速交警及时化解没有因假警情而受影响。
指挥中心民警介绍,在日常接警过程中也发生过多起类似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但事实情况是,大部分报假警的人都没有受到处理,因为报警人都是通过电话报警,接警员很难通过声音确定报警人的身份信息,在取证方面十分困难,所以对报假警人的处理是以口头教育或警告为主。
高速交警提醒,为了及时化解险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莫拿报警电话开玩笑,害人害己。
来源:红网
作者:刘娜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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