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县集中整治“三违”工作小组执法人员对在断桥村乐安桥组的违法建设3栋共7位联建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但当事人无视法律法规的约束,继续组织人员施工进行违法建设。2014年9月24日,县集中整治“三违”办公室向靖州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对在断桥村乐安桥组的违法建设3栋共7位联建户违法建设案中于2013年11月1日作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县人民法院受理,并裁定准许强制执行。2015年1月21日,县集中整治“三违”工作小组执法工作人员联合县人民法院约唤了断桥村乐安桥组定风抢建的3栋共7位联建户,对他们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移交至县公安局拘留所对其进行行政拘留10天。
为了确保违法建筑停工整改,对于顶风抢建违法建筑的行为,靖州县集中整治“三违”办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望广大市民及违建户遵守《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来源:红网
作者: 尹海源 李翠玉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邓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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