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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摩托出意外 事故受害方反被公诉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邢伟 编辑:邓瑶 2015-01-27 16: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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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1月27日讯(通讯员 罗倩妮 邢伟)殷某驾驶小型客车与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肖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勘察后,肖某被发现系醉酒驾驶。虽属事故受害方,仍触犯刑律。2015年1月26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肖某提起公诉。
  
  2014年10月12日晚8点左右,肖某吃完同学的生日饭后离开饭店,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从滨江路由北往南行驶,在泳迪庄园路段时,与殷某驾驶的黑色小客车相撞。肖某受伤,两车受损。
  
  民警接警后,在事故调查时发现肖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进行了血液采样,经鉴定,系醉酒驾驶。
  
  “我喝了一杯邵阳大曲酒,估计有2两。”肖某说,他证照齐全,还为自己的摩托车购买了保险,没想到自己被撞了受伤了,反而要被诉。
  
  “醉酒驾驶会对公共道路安全产生威胁,明知危害而醉酒驾车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肖某因醉酒驾车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承办检察官解释,肖某因事故受伤,殷某至今只赔偿了200元的抽血检测费,肖某可以先做伤情鉴定再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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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倩妮 邢伟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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