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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实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

来源:红网 作者:盛磊 梁萍 编辑:王津 2015-01-27 09: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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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县食安办督查人员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在对明城国际大酒店进行食品安全督查。 盛磊 摄

  红网长沙县站1月27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梁萍)在昨日的食品安全督查中,长沙县食安办督查人员没有使用笔和纸质文书作登记,取而代之的是一台平板电脑,轻点屏幕,该餐饮单位的基本信息立马弹出,且相关问题已列成表格,只要在相应的选项前面打勾,即完成督查记录。

  2012年6月2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记者近日从长沙县食安办获悉,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实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随时随地实现“移动监督执法”,目前,对餐饮服务单位先试先行。

  随时随地实现“移动监督执法”

  在日常食品安全督查中,必对该单位的相关证照、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情况核查,然而,一些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不按法律法规管理,成了食品安全事件“高发区”。

  据统计,长沙县现有餐饮服务单位3854家,食品生产企业22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6826家,种养殖基地140家及28家农村集体聚餐服务公司,但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不足200人,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环节多,此前仅靠传统的手工、人力管理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如何改变传统的监管模式成了县委、县政府研究的重要议题。

  去年,长沙县建立了一套食品安全信息监管系统,目前已为县食安办5个督查组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现设备和系统正在调试中,待机构改革后,将为商务卫生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大队配备,并将监管范围延伸至流通、生产领域。

  昨日,县食安办督查组携带移动执法终端来到明城国际大酒店进行督查,督查人员首先登录系统,输入酒店名称,平板电脑的屏幕上立即显示该酒店基本信息。督查人员创建一个执法文书样本后,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始记录。

  督查人员发现存放原材料的仓库内,名称为大韩白砂糖的进口食品虽有中英文标识,但没有标明国内代理商,督查人员告诉酒店负责人,应向供货商索要国内代理商标签,如对方不能提供,可要求退货。

  追溯问题食品,防止危害扩大

  “源头可控、去向可查、问题可溯、责任可追,这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监管系统的最大优势。”县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食品采购、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电子监管,能够快速追踪问题食品的来源去处,将其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首先,该移动执法终端可当场摄像、录音、拍照取证,为监督检查人员执法提供法律依据,提高监管效率,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其次,创新互动平台,可将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索证索票情况与进货信息分类存储,方便检索出食品的供应商及食品流向,提高食品的溯源速度,及时掌控并有效降低食品安全事关影响面,“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可及时把问题食品批次、供应地及供应商消息第一时间通报给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不符合人体食用的食品和添加剂建立黑名单,提供各单位采购时注意回避此类食品。”

  第三,建立电子台账可以大幅减轻监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台账记录速度,彻底结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长期制作大量报表的现状,提高监管部门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能够将现场采集的事实记录匹配食品安全监管检查规则库,自动提出整改意见、等级评价、行政处罚等监督检查结论,进行现场打印必要的法律文书,形成现场监督检查标准体系,规范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或人情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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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盛磊 梁萍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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