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新田县人民政府自2013年底开始,每年分上、下期两次向农村少数民族高中学生发放学费补贴。经过县民族办、县教育局认真审核,确定本次共有43名少数民族高中学生符合“享受农村少数民族高中学生学费补贴”条件,其中新田一中26人、新田二中17人。当天,43名学生各领取了1000元学费补贴。
来源:红网
作者:唐人杰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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