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8岁的廖某出生于广西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的一个农民家庭。中学毕业的他经过努力和打拼,在桂林市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廖某身材矮小,一米六出头,但为人豪爽,讲义气,在社会上结交了不少朋友。不过,2014年6月一次当“大哥”的行动,却让他身陷囹圄。
2014年6月,廖某结识了兴安老乡李某、张某,张李二人比廖某小六、七岁,对廖某以“大哥”相称,廖某也乐得享受。一天午饭过后,三人在桂林市七星区某建筑工地外散步,发现该工地项目部办公室的门没有上锁。张李二人原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加上最近手头拮据,总是靠廖某照顾,见此机会,顿时贼心大起。四下望去,工地内并没有其他人,张李二人遂要“大哥”廖某望风,二人入室盗窃。
廖某有些犹豫,转念一想,做“大哥”就要义气为重,既不能出卖兄弟,也要帮兄弟们的忙,况且自己又没有进去盗窃,就答应在外“望风”。几分钟后,张李二人从办公室盗得打印机、电脑等财物,总价值八千元人民币。盗窃成功之后,三人销赃享受,一顿快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几个月之后,张李二人先后落网。在法律的威严下,二人也供出了廖某。廖某被公安机关通缉,而“大哥”廖某还蒙在鼓里。2015年1月28日,衡阳铁路公安处祁东站派出所在祁东火车站将到火车站乘车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抓获。在审讯室内,廖某痛苦流涕,为自己所谓的“讲义气”行为后悔不已。
来源:红网
作者:刘国锋 闫海明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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