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妈姓谢,是新邵县太芝庙乡光田村人,已年过七旬。其老伴刘某于2011年3月29日去世后,谢某隐瞒事实,继续持刘某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冒领养老金。2014年4月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查致案发,查明谢某累计冒领养老金58666.71元。在政法机关干警的教育下,谢某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于2014年9月1日退还全部骗领的款项。2014年11月18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上缴国库。目前,谢某在家服刑,接受社区矫正。当地司法所一方面按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对其严格监管,适时对其实施教育学习,另一方面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她解开心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并帮她从乡政府争取了适当的经济困难补助。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中,明确了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本报提醒广大群众,当参保人不再具备领取社保待遇资格时,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违法事实而带来严重后果。
来源:红网
作者:岳赟 侯飞辉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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