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有两个户口,以前花钱请人办理了一个名为李某某的户口,照片为他本人,但出生年月和地址都不一样。汪某平日里主要使用另一张身份证,出境、坐飞机、到银行办卡都使用李某某的身份。2012年6月,他使用李某某的身份,伪造了房产证明,到银行办理了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后将额度提升至15万元。汪某拿到卡后,就请朋友出去吃饭、购买烟酒和旅游。短短四个月,他就透支了近15万元。在此期间,他做生意亏了钱,没有能力偿还信用卡,他只能请求银行宽限。经过多次沟通,2013年8月,汪某与银行达成了还款计划承诺书,承诺半个月后还款5万,一个月后再还5万,9月时还清全部欠款。但汪某没有履行承诺,银行见催款无效,就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我做生意经常要各种开支消费,平时周转的钱也很多,我觉得我有能力归还这些钱,才办了这么大额度的信用卡。”汪某说,他一开始是按时归还的,但有一次请朋友去珠海澳门旅游就花了接近10万元,之后生意又亏了本,渐渐就无力偿还了。
截至2012年11月1日,汪某共透支本金人民币14万9千8百余元。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在短短1个月内,该院就办理了3起信用卡诈骗案,有的信用卡使用者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法律。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和恶意透支的行为,都将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检察官提醒大家:信用卡与个人信用有很大关系,以后的工作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在申请办理信用卡时应谨慎评估自己的消费能力和偿还能力,应量力而行、慎重透支。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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