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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协派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民主监督小组: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再发力

来源:湘声报 作者:黄旻 编辑:高芹 2015-01-30 16: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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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黄旻

  省政协派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民主监督小组: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再发力

  2014年12月,省政协驻省工商局民主监督小组晒了一份年度“成绩单”:两次课题研讨、两场提案督办、3次基层市县调研视察、4次座谈交流意见和建议……

  这一组数字背后,是民主监督小组成员们半年来的思考与行动。

  见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省工商局2014年的工作重点,也是民主监督小组关注的焦点。我省在长沙、郴州两地率先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在郴州调研时的一幕令成员们印象十分深刻。

  位于郴州市中心的生源时代广场,汇集了300多家小微型商户,各类商品琳琅满目,商场里人山人海。生源集团副总经理廖前进连连感慨自己是改革的直接受益者,300多家店商的营业执照2天内就办好了。“改革前,需要在若干个职能部门办理上百项注册手续,可能一两年时间还办不下来。”

  “这就是改革带来的生机。”民主监督小组组长周伟华说,调研时发现,一线企业信心很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长沙和郴州的新注册企业几乎都有了成倍增长。

  改革前,周伟华常听企业界的朋友们说,工商登记制度注册门槛过高,政府审批多,办个证要盖几十个章,半年下来还没办好,老百姓创业的心都凉了。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废除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取消年检制度、建立年报制度,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建立宽进严管的机制。

  工商管理部门作为改革的主体,“宽进严管”对部门而言意味着什么?周伟华在一次与省工商局局长李金冬交流工作时提出,工商登记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着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传导作用,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牛鼻子”。

  周伟华说,以前一些政府机构门庭若市,群众排很长的队办事,简政放权以后,不少机关冷清了许多,人气放到了市场里,这就对了。

  督办提案检验态度

  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时,委员们主动将被监督单位的政策信息宣传出去,也将群众关于被监督单位的建议带回来。

  一次座谈会上,民主小组监督成员、湖南师大商学院副院长李军反映了走访时了解到的情况,一些职能部门在审批时“放碗不放筷子”,权力下放了,但仍然从其它方面干预。

  有着8年企业工作和管理经验的李军说,这种现象的确存在,会让改革的成效打折扣。群众集中反映的一点是工商登记窗口服务意识不够强,有领导视察调研,就态度好、办事快,平时去办理,还是有点拖延。

  民主监督小组成员、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院长张亚斌说,在基层工商局与工作人员交流时发现,有很多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并没有开始真正营业,所以造成了登记数量多,实际到位率低的现象。

  周伟华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行业内企业进入市场的情况,通过部门间加强协作来共同严管。

  省工商局副局长强国跃记录着民主监督小组成员们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

  检验工作态度也成为了民主监督小组督办提案的一项指标。民主监督小组对省工商局办理的两份提案——《关于对律师查询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不予限制》和《关于加强小学生托管机构管理和监督》进行督办。

  周伟华提出了3条督办提案的原则:检验办理单位的工作态度;检验办理单位对委员建议的办理诚意;检验办理单位的政策文字水平。

  为了将提案办理答复到位,省工商局主动上门征求提案人的意见,办前协商、办中也在反复协商,最后两份提案办理效果都不错,相关委员很满意。

  督办提案结束后,周伟华说:“我们是想通过提案督办来看看部门的工作态度,如果办理委员提案都拖拖拉拉,那对于普通老百姓的事情就更不用说了。”

  专题调研推动改革

  “民主监督员要寓监督于参与、寓监督于支持,对工商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展开研究,进而完善管理,推动改革。”这是2014年6月,省政协民主监督试点见面会上,省政协经科委主任吴金明的一番期冀。

  驻省工商局的民主监督小组也将此付诸于行动。

  调研时发现这样一个事例,在豆制品生产企业的市场监管中,规划部门负责厂房的规划审批,消防部门负责消防的检查审批,卫生部门负责卫生监督许可,环保部门负责环保监督审批,质监部门负责生产许可、产品质量、计量、锅炉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审批及进入市场后的监管。如果在出租屋里生产还得接受出租屋管理部门的监管。

  一块小小的豆腐尚未出炉就“兴师动众”,六七个职能部门监管,更不用说上市之后的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了,市场监管效率低,也极大地浪费了监管资源。

  意识到这一点,民主监督小组成员专门成立了课题调研组,就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

  民主监督小组副组长陈赤平说,目前承担市场监管职能的有20多个部门,分为综合市场监管、专业市场监管和专项市场监管三大类,“构成了一张纵横交错的市场监管网”。大大小小、层层叠叠的包裹式监管,不仅浪费监管资源,也增加了市场的负担、窒息市场的活力。

  “职能重叠而导致职责不清就是一个突出问题。”陈赤平举例,根据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牵头协调和综合监督工作,而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准入许可和日常监督仍由卫生部门承担,这就造成了多项行政职能由多个行政部门分割、交叉行使的结果。一旦出现问题,相互推诿责任,必然造成责任追究难以落实。

  市场监管资源条块分割、信息不畅通等也是调研中发现的新问题,民主监督小组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下整合市场监管资源研究》中建议,实行“一主多辅”的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模式,将若干个性质相近的行政执法机关行使的执法职能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来行使,其余作为辅助监管机构,形成“一个服务窗口、一支执法队伍、一个执法环境”。同时,整合相关法规政策,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实现政府跨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工作协同。

  周伟华:以专业优势推进研究式监督


  民主监督小组派驻省工商局开展工作以来,民主监督作用得到了发挥,民主监督的成果也得到了利用。

  省政协非常重视民主监督工作,将委员派驻到各监督单位,明确了目标、任务、内容、方式等,这使得民主监督工作从形式到内容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现在回过头来看,工作做实了,民主监督也由虚变实、由软变硬了。

  作为民主监督小组组长,我与委员们一起开展监督工作,走访基层、深入现场、面对面座谈、开展专题调研。民主监督参与到了一个部门、行业的各项工作中去,既了解了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办事程序、履行情况、改革措施、内部管理等,又能明晰被监督单位的工作发展思路和具体措施,是一种全方位的监督。

  我们还针对一些事关全局发展和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开展监督,并提供支持与服务,参与工商部门的改革与发展。比如针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我们着眼于便民利民,面向实际,深入现场,既做到“旁观者清”,又做到“当局者明”。

  在调研的基础上,我们撰写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下整合市场监管资源研究》的课题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做到有理有据,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以此来促进被监督单位完善管理,推进改革。

  这种监督形式完成了由特邀监督到委派监督、由分散监督到集中监督、由委员个人监督到政协组织监督、由无序监督到有序监督的转变,民主监督的效果也变得更好。

  我希望进一步总结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专业优势,知情明政,进一步推进研究式监督,充分利用从调研、走访、视察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一些成果研究。如改革新方法、简政放权、便民利民举措等,从体制、机制上提供建议,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作参考。

  陈赤平:市场监管机制亟待理顺


  湘声报:省政协驻省工商局民主监督小组开展了关于市场监管资源整合的调研,提出要理顺监管机制,有何必要性?

  陈赤平(省政协派驻省工商局民主监督小组副组长、湖南女子学院副院长) :在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后,市场监管的很多问题凸显出来,比如,由于职能细化造就了众多的市场监管部门,常常出现多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情况。事实上,“九龙治水”是治不好水的,这就需要整合市场监管资源,发挥“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作用。

  另外,一些职能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监管存在职能重叠,出现模糊地带的现象就在所难免,监而不管和管而不力的问题非常突出。正是因为在改革之下,现有的监管方式、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都面临着挑战,理顺市场监管的新机制就成了必然选择。

  湘声报:“一主多辅”的综合监管构想具体是指什么?包括哪几种模式?

  陈赤平:构想就是要打破部门壁垒,建立起职能综合、责任明确、执法权威的几支精干队伍,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其它部门协同配合。

  “一主多辅”的综合监管包括3种模式:一是大系统监管模式,精简撤并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合并职能相近和相关的机构,建立综合管理机构,对企业实行大行业管理。二是大商品监管模式,以大的目标商品为中心的一种监管形式。三是联合行政执法监管模式,即由协调机构或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为了达到某种共性管理目的所进行的执法行动,而联合行政执法是现行市场监管体制下的一种补救措施。

  湘声报:有观点认为,工商登记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传导作用,牵动了政府职能转变的“牛鼻子”,对此你怎么看?

  陈赤平: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必然要求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协同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把政府应该管的事情管好,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和企业,从而充分调动市场和企业的积极性。

  因此,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是一项需要众多部门协调的系统性工作,涉及部门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从这个角度来看,搞好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确实起到了牵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牛鼻子”作用。

  湘声报:研究式监督对于民主监督工作有何促进作用?你觉得民主监督工作还有哪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陈赤平:研究式监督是我们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一种探索,目的是充分利用民主监督小组中专家学者多的优势,通过理论研究和实际调查相结合,深入了解被监督对象面临的问题,进而提出切实可行、可操作的改进措施或解决问题的方案。因此,研究式监督不是为监督而监督,而是寓监督于工作之中,将民主监督和工作推进相结合,在提高民主监督工作效能的同时,促进被监督对象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我们在民主监督小组力量得到充实的基础上,将更好地发挥研究式监督优势,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同时拓展民主监督的视野,在继续关注生产监管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更多地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问题和工商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从而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

来源:湘声报

作者:黄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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