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今年17岁,会同县堡子镇星塘村四组人,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无所事事。2013年7月的一天,肖某向父亲提出自己想外出打工的想法,要求父亲资助一些现金作为外出的费用,但遭到父亲的拒绝。为筹到外出打工的经费,肖某趁父亲不在家时在家里到处找钱,并在自己家卧室的棉被下找到几百元的假钞,之后,肖某寻思着如何将这几百元的假钞变成真钞,并打起了自己伯父的主意。晚饭后,肖某来到伯父家中,以自己打牌需要旧钞为由,想以自己手中的几百元“新钞”换伯父的旧钞,其伯父听后并没有拒绝肖某,并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两千余元现金,谁料肖某趁伯父不注意一把抢过其手中的现金,并将其伯父推倒在床上,掐住其脖子凶道:“你要敢找我爸爸告状,我下次就整死你。”说完就拿着钱跑了,当晚就乘车去了广东。
2015年1月,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移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虽然是抢自己伯父的现金,但肖的行为依然涉嫌抢劫罪,肖某仍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红网
作者:周宏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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