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在全县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发现湖南科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的行为,经环境监察、监测执法人员现场抽样检测,其排出的废水COD指标超标。根据新的《环保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下达停产整治通知,案件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环保法》,环境监管和执法越来越严,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信息公开等规定“重拳”指向排污企业。此案的查处,标志着该局对违法排污行为“重拳打击”的高压态势已经形成,对无视环保法律法规的不法排污者,环保部门将继续重拳打击。
来源:红网
作者:肖建华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邓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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