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是城市建设中大力倡导的新模式。即: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卫国指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认真完善相关申报材料;要确保组织保障到位,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上级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要及时推进工作,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强化协调,科学统筹,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
来源:红网
作者:石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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