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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例经营未检疫动物入刑案在宁乡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龚再蓉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邓扬超 2015-02-02 09: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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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宁乡站2月2日讯(分站记者 龚再蓉 通讯员 易赞)买卖一批未经检验的种用山羊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喻家坳乡李某犯妨碍动物检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昨日,记者从宁乡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上述案件,系全省首例经营未检疫动物入刑案。
  
  在喻家坳一带,李某是有名的山羊养殖户。2014年2月20日,他通过廖某的介绍,花费36万多元,从四川省金堂县的一些农户家中买回种用山羊233头。之后,除30多头陆续死亡和7头留在自家外,采取将羊拍照上传QQ群等办法,这批羊被他卖给了当地及湘乡、洞口、益阳、湘潭、永州等地的养殖户。经营过程中,他并没有按要求申请对羊进行检疫。
  
  2014年3月初,通过QQ群获得相关信息后,洞口县养羊户肖某从李某手中买下14头种用山羊,运回去后与自家原有的26头山羊一起圈养。随后,他还将羊卖给了当地3个养殖户。运回去的第二天,肖某就发现有羊出现了流涕、咳嗽等症状。没过多久,这几家都发生了羊群死亡的情况。与此同时,李某家里及他销往其他地方的羊同样出现大量死亡。
  
  这一情况,引起了国家农业部、省市县畜牧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了抽样检测、溯源、全面排查、隔离控制、严格消毒、无害化处理、立案调查等举措,使这一重大疫情很快得到了有效控制。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湖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确定:上述重大疫情,由李某经营未经检疫且已感染某疫病的种用山羊引发。
  
  疫情发生后,李某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赔偿了蒙受损失的养殖户19万多元,并得到了他们的谅解。
  
  2014年4月8日,因涉嫌妨碍动物检疫罪,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5月9日,他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12月9日,他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年元月29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了上述判决。
  
  “自己的糊涂行为是害人害己,保证以后不再犯这种错误。”在法庭上,李某悔恨不已地表示,要用自己的教训告诫别人,养殖贩运动物时一定要及时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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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再蓉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邓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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