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贺文兵 李广军 通讯员 龚再蓉 易赞)买卖一批未经检疫的山羊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宁乡县喻家坳乡养殖户李某犯妨害动物检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昨日,记者从宁乡县人民法院获悉,1月29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上述案件,系全省首例经营未检疫动物入刑案。
去年2月20日,李某花费36万多元,从四川省金堂县的一些农户家中买回种用山羊233头。之后,除30多头陆续死亡和7头留在自家外,李某采取将羊拍照上传QQ群等办法,把这批羊卖给了当地及湘乡、洞口、益阳、湘潭、永州等地的养殖户。经营过程中,他并没有按要求申请对羊进行检疫。
去年3月初,洞口县养羊户肖某从李某手中买下14头种用山羊,运回去后与自家原有的26头山羊一起圈养。随后,他还将羊卖给了当地3个养殖户。运回去的第二天,肖某就发现有羊出现了流涕、咳嗽等症状。没过多久,他与另外3家都发生了山羊死亡的情况。同时,李某家里的羊以及他销往其他地方的羊同样出现大量死亡。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贺文兵 李广军 龚再蓉 易赞
编辑:刘飞越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