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1岁的陈某恩,醴陵市东富镇人。2015年1月3日11时许,陈某恩窜至醴陵市阳三石摩托车市场附近某酒店,见有在做结婚酒,遂打起了盗窃红包礼金的主意。陈某恩在写礼桌旁待了数分钟后,趁人多之际将受害人欧某放在桌上的一个红包(内含礼金600元)盗走,随即离开酒店。1月8日上午9时许,陈某恩再次窜至该酒店,并采取上述同样作案手法从写礼桌上盗得一包黄芙蓉王香烟和客人给新郎随礼的一个红包。正当其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参与帮忙的周某等人发现并在酒店门口将其拦下,当面清点该红包,内有人民币6000元。随即,周某等人报警,陈某恩被闻讯赶来的警察当场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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