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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前“踩一脚”不礼让行为最高罚款200 记3分

来源:红网 作者: 罗建 编辑:王津 2015-02-03 11: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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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红网湘潭县站2月3日讯(分站记者 罗建)2月2日,记者从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从1月底开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一打三治”专项行动要求,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将依法严格查处。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不礼让斑马线处罚分为两种形式: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罚款100元,记3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罚款200元,记3分。
  
  如何认定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呢?——机动车驶向人行横道时没有刹车减速动作(以刹车灯亮为主),人行横道上有行人过街,机动车在交会前的安全距离内未见刹车减速、停车让行,都可以认定为交通违法。
  
  确定这类交通违法行的证据,将主要依靠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在机动车驶向斑马线时,提前30米,从后方使用电子监控设备或执法记录仪等摄录设备进行录像,可清晰辨认机动车后部的全景特征、交通违法地点、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特征、号牌号码等信息。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设有电子监控的路口段,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电子监控进行抓拍,在监控录像中截取3张以上图片,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并及时发布短信告知违法驾驶员。
  
  此外,除了电子监控抓拍外,在学校、医院、人流密集场所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和场所,还有交警现场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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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建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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