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出台后,省外汇管理局一方面加强培训,举办了全省30家银行和外汇管理系统60余人参加的全省银行结售汇管理新政培训和现场答疑活动。另一方面,加强对银行结售汇业务的指导与管理,要求银行要加强新政学习,完善和加强内部管控,加强沟通,建立良性互动,营造公平的、良好的外汇经营环境。
湖南省外汇管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办法》及其《细则》实施出台,整合了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即期结售汇业务管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管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并调整了部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整合银行即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简化银行结售汇信息变更备案程序。二是取消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的要求,明确银行办理对私结售汇业务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标识。三是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按日考核调整为按周考核,取消结售汇综合头寸与外汇存贷比挂钩的政策。四是下放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审批权限,取消银行代债务人结售汇审批。五是明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原则性要求。
来源:红网
作者:刘启建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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