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13时15分,一辆湘BY3***牌照的出租车在荷塘区沿着文化路由南往北行驶,行驶至文化路与新华路交汇的路口时,被正在此执法的荷塘交警发现。交警一眼看到出租车上的驾驶员是名女司机,“这倒不好奇,好奇的是女司机胸前还背着一个时尚的挎包。”交警回忆当时女司机在文化路口左拐时操作不熟练,并引起了交警的注意,于是上前进行排查。
经检查,发现邓女士驾驶的出租车上还搭载了三名乘客。“请您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听到交警问,邓女士显得特别不安。交警一看发现邓女士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而这辆出租车的从业资格证显示司机是一名男子。
原来,邓女士是2014年11月才考取的驾驶证,目前驾驶证还在实习期,而邓女士为了使自己的驾驶技术更加娴熟,趁老公休息的时候大胆驾驶的士上路练手,感觉自己技术不错顺便在路上载了三名乘客。
据交警介绍,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邓女士实习期驾驶营运车辆被罚款200元,车辆被暂扣,交警要求邓女士的老公来交警部门接受批评教育。
交警表示,目前春运工作也进入关键阶段,市民乘坐出租车、客车等交通工具时,如发现车辆及驾驶员资质不符合,请立即拨打122举报电话。另外,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在此交警提醒,春运期间客运车辆禁止超员超载,乘客杜绝乘坐超员车辆,驾车出行请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李课农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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