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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通报10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王娉娉 2015-02-06 17: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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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2月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据三湘风纪网消息,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市委关于作风建设若干规定颁布以来,株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职,从严执纪,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为进一步整肃党风政风,推进全市作风建设,现对查处的10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株洲市委市政府接待处主任科员彭忠兴违反劳动纪律问题。经查,2013年8月27日,彭忠兴为朋友刘某贷款进行担保。后因刘某失联,贷款公司找彭忠兴追偿贷款。2014年3月10日起,彭忠兴在未向单位请假的情况下外出寻找刘某,至4月9日才回到工作单位,连续旷工22天。中共株洲市直机关纪工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彭忠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给予彭忠兴撤销主任科员职务的行政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
  
  炎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直属中队副中队长古志强利用职务便利向服务对象借款问题。经查,2010年至2014年5月,古志强因沉迷购买彩票,利用职务便利向服务对象和原办结案件的当事人借款,数额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中共炎陵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公安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古志强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茶陵县虎踞镇残联理事长谭辉忠参与赌博问题。经查,2013年10月24日至29日,谭辉忠等人在攸县多家宾馆开房,用扑克以“斗牛”的形式进行赌博,参赌人员轮流坐庄,每庄300元至600元的底做庄,单场输赢上万元。中共茶陵县纪委、县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谭辉忠行政记过处分。茶陵县公安局依法对谭辉忠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3000元罚款。
  
  攸县森林公安分局副科级侦察员张楚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问题。经查,张楚良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多次与未成年女性在宾馆开房发生性关系,道德败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14年2月,中共攸县纪委、县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张楚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醴陵市房产局干部王金辉组织赌博及非法牟利问题。经查,2013年12月期间,王金辉与人合伙出资,多次违法向赌博人员放贷,组织人员参与“天七九”赌博活动,赚取放贷利息和抽水钱。中共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王金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参与赌博的房产局干部易唯党内警告处分。醴陵市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王金辉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醴陵市公安局对易唯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3000元罚款。
  
  醴陵市农机局股长邹传芳公车私用酒后驾驶问题。经查,2014年8月5日,醴陵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法规监察股股长邹传芳驾驶单位公车外出用于个人活动,并在工作日中餐饮酒,随后酒后驾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中共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邹传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株洲县政府办副主任朱今朝违规参与经营问题。经查,2006年至2013年,朱今朝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参与渌口镇双月村“五交化”综合楼房产开发经营及堂市乡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违规谋取私利。中共株洲县纪委、县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朱今朝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并由正科级将为副科级。
  
  石峰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丁红湘严重违纪问题。经查,丁红湘在担任石峰区残联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安排套取相关财政资金211060元放于区残联帐外使用;收受相关单位的红包礼金44000元。中共石峰区纪委、区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丁红湘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石峰区曙光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张创兵组织公款旅游、滥发奖金福利问题。经查,2013年7月,张创兵以组织教师外出考察的名义,从收取的学生伙食费中支付91890元用于教师旅游及相关补助。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张创兵多次召开学校行政会议决定,以“学期奖金、学校提名奖、食堂管理奖、节假日补助”等名义,从学生伙食费和学校行政账中支付22万余元用于发放教师福利。中共石峰区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张创兵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荷塘区明照乡青草坝村支部书记周爱良、村主任凌正柳套取项目资金用于礼金开支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4年3月间,周爱良、凌正柳等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虚假凭证报账的手段套取项目经费,用于协调礼金开支。中共荷塘区纪委、区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周爱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成周爱良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给予凌正柳开除党籍处分,责成凌正柳辞去村主任职务。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法纪意识。要充分认识中央、省委、市委对作风问题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自觉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反对“四风”,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新特点、新动向,加强明查暗访,加大问责力度,着力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春节临近,“四风”问题容易反弹,各级各部门务必加强监督检查,防微杜渐,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恪守党纪规定,自鸣警钟,保持党员干部先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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