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位于本市罗湖区的某投资公司以投资其公司名下的寺庙建设、养老中心等项目可获取高额回报为名,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自2014年1月开始,全国各地有60多人向该公司“投资”,涉案金额约人民币100余万元。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公司负责人胡某(女,29岁,湖北省钟祥市人)失去联系。随后,胡某被警方通缉。
来源:红网
作者:刘国锋 刘志刚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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