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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拿不雅视频索要分手费 一审获刑1年6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李小雷 编辑:王津 2015-02-09 1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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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浏阳站2月9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李小雷)浏阳男子焦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女子,并发展为情人关系。后女方提出分手,不料焦某竟利用两人的亲密照,向女方索要分手费4万元,否则将公之于众。近日,焦某因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去年1月份,焦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已婚女子张甜娇(化名),并在之后的交往中逐渐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焦某用手机拍摄了与张甜娇共同生活时的不雅视频和亲密照片。两人偷偷交往7个月后,张甜娇因考虑到家庭原因,多次提出分手,不料却遭到了焦某的反对。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8月23日,当张甜娇再次提出分手时,两人发生了争吵,张甜娇决定不再与焦某来往。在挽留无望后,焦某则以将两人的关系告诉张甜姣丈夫、公布不雅视频及照片为由,威胁张甜娇支付分手费4万元。迫于焦某的纠缠和威胁,张甜娇于当天下午5时许给付了焦某4万元现金。不过,事后,张甜娇以所付钱款中有部分为借款为由,向焦某索回了两万元现金,其余两万元则被焦某挥霍。
  
  去年9月4日,焦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归案后,焦某赔偿了张甜姣3.2万元,获得了对方的谅解。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方式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随着社会的不断开放,男女朋友交往过程中喜欢随意拍摄不雅照片及视频,从珍惜自身名誉的角度,要对这些照片及视频慎重处理,以防被不法之徒所利用。”庭审结束后,法官提醒说,网络交友要慎重,大量诈骗、敲诈勒索案件的发生源于网络交友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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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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