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现年40岁。2014年8月20日晚上,刘某发现自己妻子在其手机上与一位QQ好友杨某聊天火热,于是怀疑二人有奸情。刘某对此事非常恼怒,全然不听妻子的解释。次日,怒气未消的刘某决定冒用妻子名义与杨某见面教训奸夫。于是,刘某以妻子名义约杨某到指定地点见面。此后,刘某纠集几位好友在约定地点等候杨某。不久后,杨某如约而至。刘某等人对杨某拳脚相向,并问其如何解决。在几番殴打威逼之后,杨某答应赔偿刘某的精神损失。刘某于是要求杨某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2.8万元。后来,杨某在银行ATM取款2.8万元交予刘某才得离开。之后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刘某得到敲诈之款,心生恐惧便潜逃外地,直到2015年1月25日被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唐双明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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