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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致人死亡驾车逃逸 民警四小时抓获嫌疑人

来源:红网 作者:刘晓玲 编辑:邓瑶 2015-02-10 16: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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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道县2月10日讯(通讯员 刘晓玲)2015年2月9日,湖南省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速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犯罪嫌疑人冯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2月8日下午3时10分,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值班民警接到县局“110”指令:工业园内工业大道往白泥塘方向一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请速到现场处理。接警后,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邓茂春立即带领值班民警张金龙、史海军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后,民警发现被撞的三轮摩托车司机倒在路面上,头部出血,“120”急救车已到现场并确认受伤司机已当场死亡。经现场勘查,民警根据摩托车反光镜上附着的油漆物和刮痕,初步判断三轮摩托车系与一辆红色的大货车相撞。另外,根据现场车轮场印痕等情况,处警民警迅速判断肇事车辆逃逸方向可能是通往白马渡镇雷家洞村的山林小路。
  
  事不宜迟。现场处警的副大队长邓茂春一边向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刘杰彩汇报,一边根据刘副局长的指示,迅速启动了全县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紧急处置预案。副大队长邓茂春把当天全队所有值班民警集合起来,分成三个组迅速投入了工作:第一组对现场作进一步仔细勘查,并在周边调查走访,尽力寻找事故的目击证人;第二组往肇事车辆可能的逃逸方向全力追踪,尽快查找肇事车辆;第三组前往县局指挥中心,调取事故发生当时的监控录像,固定证据并查找相关案件线索。
  
  通过各工作组的共同努力,下午6时许,办案民警成功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牌号为湘M32347中型自卸货车。随即,办案民警联系车主李某,但李某称车已卖给东门乡北门村的冯某。于是,民警又马上联系冯某,并依法传唤他到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事故情况调查。晚上7时30分,冯某被传唤到交警大队后,民警连夜对冯某进行询问调查。调查中,冯某承认当天下午2点多钟他确实开车经过事发地点,但他称不清楚自己的车辆是否发生交通事故。为了尽快侦破案件,民警当晚与湖南天罡司法鉴定中心取得联系,请其指派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痕迹鉴定。
  
  2月9日上午,经过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鉴定,证明湘M32347中型自卸货车与事故中的三轮摩托车有接触,痕迹完全吻合。在铁的事实面前,冯某不得不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肇事经过:2015年2月8日下午14:10许,冯某驾驶湘M32347中型自卸货车经过道县工业园内工业大道往白泥塘方向的丁字路口左转弯时,与对面开来的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侧面相撞,导致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法律处罚,冯某见周边无人便驾车逃逸。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其他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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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晓玲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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