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男,34岁)、易某(男,34岁)系株洲本地人,两人均有犯罪前科。2014年6月,由王某出资购买捕鱼机,易某出资用作赌场的备用金并负责赌场的日常管理及对账,两人在株洲市芦淞区董家段某小区一车库内开设电游捕鱼机(可供10人独立操作)进行赌博活动,从中牟取利益。赌博模式为赌客通过现金上分玩捕鱼机,100元现金可以兑换成游戏分数10000分,最少一次性上50元现金,下分兑换成现金也是按相应比例兑换。赌场营业期间非法获利数万元,王某分红约三千元。2014年7月1日,接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查处该赌场,现场抓获易某,并扣押电游机主板一块。2014年9月5日,公安机关在株洲市天元区某小区将王某抓获归案,并从其随身携带的包内收缴一把疑似六四式手枪一支、弹夹一个,弹夹内有7.62毫米手枪子弹4颗。经鉴定,该疑似手枪为枪支。
到案后,两人对其开设赌场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提醒:任何形式的赌博都是一个诱人的圈套,玩家们往往开始被蝇头小利所吸引,最后血本无归。赌博害人害己,希望人人远离。
来源:红网
作者:易莎娜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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