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10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周帙恒)一些县、乡干部在基层工作,而把家安在县里、市里,每到周末就回家,甚至白天寻不见、晚上影难找,这些干部被称为“走读干部”。针对基层干部“走读”问题,2月9日,浏阳市纪委公布了5项管理制度,其中,一项就是要求家在本乡镇以外的乡镇干部,每月应在本乡镇住勤3晚以上(开会、学习、出差、请假除外),而离市区较远、交通相对不便的乡镇,应适当提高住勤晚数。
除了住勤制度,浏阳市纪委还要求严格坚持值班制度,其中工作日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乡镇街道值班人数应达到5人以上,至少要有1名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干部每月值班应在3天(含工作日夜间)以上,对违反规定的“走读”情形,该市纪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如果因“走读”原因,在出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性事件时,不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及时解决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浏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干部“走读”治理情况进行经常性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全市通报。
来源:红网
作者:周帙恒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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