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浏阳:住勤3晚治干部“走读”

来源:红网 作者:周帙恒 编辑:杨洁 2015-02-10 10:48:5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2月10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周帙恒)一些县、乡干部在基层工作,而把家安在县里、市里,每到周末就回家,甚至白天寻不见、晚上影难找,这些干部被称为“走读干部”。针对基层干部“走读”问题,2月9日,浏阳市纪委公布了5项管理制度,其中,一项就是要求家在本乡镇以外的乡镇干部,每月应在本乡镇住勤3晚以上(开会、学习、出差、请假除外),而离市区较远、交通相对不便的乡镇,应适当提高住勤晚数。

  除了住勤制度,浏阳市纪委还要求严格坚持值班制度,其中工作日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乡镇街道值班人数应达到5人以上,至少要有1名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干部每月值班应在3天(含工作日夜间)以上,对违反规定的“走读”情形,该市纪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如果因“走读”原因,在出现群体性事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等突发性事件时,不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及时解决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浏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干部“走读”治理情况进行经常性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全市通报。

来源:红网

作者:周帙恒

编辑: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2/10/407453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