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规定:城区居民婚丧喜庆事务只能燃放爆竹,时长在两分钟以内;除几个重大节日外,23时至次日6时或7时为禁止燃放时段,地点为县城周边的四个广场;除特殊情况外,城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职工住宅区和禁止烟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2008年出台的同类通告相比较,目标虽然都是保障安全,倡导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呼应“创文”,可增加了不少内容,堪称桂阳县城十五年之最。
桂阳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王冲:“2015年的这个通告,比(20)08年的这个通告对打击力度,还有运输,燃放地点和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打击处罚力度比以前加大了很多,对拒不配合的群众,最后会行政拘留。”
为了做到家喻户晓,相关部门印制了2600份通告,在2月1日前全部张贴到了各社区或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办)。
烟花爆竹限放的难点在于群众理解,重点则是燃放时间短,取证难度大。为此,桂阳城管大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桂阳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王冲介绍说,一天24个小时,白天有人上班,晚上也有十来个人专门在巡逻,对新城区、旧城区专门巡逻,听到、发现有放烟花炮竹就开车过去进行制止。
截至目前,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处罚十五批次,行政处罚金额近万元,行政拘留两人,规范整治成效初步显现。
传统佳节春节即将到来,这段时间又是结婚、乔迁和购车等居民群众喜事大事的集中期。在这种严峻的局面下,如何保证烟花爆竹规范整治顺利推行呢?
桂阳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王冲:“到时候我们城管、安监局和公安局等我们几个部门联合执法,一个是运输方面一个是销售方面要打击,一个是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不是那个假冒“三无”产品。”
笔者:“到极少数市民不理解、有抵触情绪,你们怎么办?”
桂阳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王冲:“先是耐心地跟他宣传,来说服他,希望他能够理解,至于那种实在不理解,而且有暴力抗法行为的话,我们只能是申请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刘亚平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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