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育女8年孩子非亲生 湘潭县一女子赔偿丈夫17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张蓉 郭勇 编辑:刘飞越 2015-02-11 16:43:0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湘潭站2月11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张蓉 通讯员 郭勇)家住湘潭县的刘飞在给女儿上户口时,才得知女儿非亲生,因此和前妻林菀闹了矛盾。2月10日,在湘潭县石鼓镇司法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刘飞继续抚养女儿长大,林菀拿出17万元作为赔偿。

  雯雯是刘飞和林菀瞒着村里人生下来的,因为不符合生育政策,所以拿不到出生证明,一直上不了户口。为了解决雯雯的户口问题,刘飞到当地派出所咨询,得知需要做一份亲子鉴定。民警帮忙联系了江苏省一家鉴定中心。“想到女儿户口能解决了,我很高兴地带着女儿去了江苏。”刘飞说。不料,鉴定结果却让他瘫坐在地,“抚养疼爱了8年的女儿竟然不是亲生。”为此,刘飞联系了林菀,对方没有否认。

  刘飞告诉我们,他和林菀的婚姻一直走得不顺利,因家里想要个男孩,头胎又生了个女孩,导致婆媳关系紧张。生下大女儿后不久,林菀就去了广东打工。几年前,她突然回家,称想继续和自己过日子,那之后不到一个月,林菀便怀上了雯雯。可因雯雯又是个女孩,两人最终还是离婚了。婚后,刘飞带着两个女儿一起生活。

  当得知女儿非亲生后,刘飞找到林菀理论,后因协调未果,两人找到了湘潭县石鼓镇司法所。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约定共同保守雯雯的身世秘密。

  (注: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张蓉 郭勇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2/11/407391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