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22时30分,永兴县城某KTV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其在该KTV一包厢被人非礼。接警后,永兴县公安局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经查,赖某、李某、邝某等人晚上吃饭时喝了不少酒,后来到该KTV包厢唱歌,并趁着酒兴先后对KTV服务员进行强制猥亵,遇到反抗后便对该KTV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当公安民警进行现场处置时,赖某、李某暴力抗法,殴打公安民警,而邝某对公安民警推搡拖拽、言语威胁,阻碍公安民警执法。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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