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7岁的刘某是岳阳县步仙乡人,初中毕业后就混迹于社会,眼看警察平时很威风,他便动起了歪脑筋,从网上购买了警用电棍、手铐、警用电筒等装备,然后伪造了“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的假警官证。一番“包装”后,刘某便想趁着年关岁末大干一场。
2月3日,刘某找到平江县城关镇东街一家旅社住下,然后在平江县城四处寻找“下手”的机会。吃过晚饭后,刘某在入住的旅社大厅喝茶,发现两个中年妇女在聊不正当“生意”,他便计上心来,假装和其中一名陈姓女子谈“生意”,一番讨价还价后,陈姓女子同意以80元一次的价格与刘某在旅社发生关系。刘某见计谋得逞,马上掏出随身携带的警官证和手铐,将陈姓女子用手铐铐住,同时以此为由要挟陈姓女子和旅社老板余某,在骗得现金500元和两包芙蓉王香烟后,刘某匆匆离开了该旅社。
2月4日,当刘某准备依样画葫芦继续到其他旅社行骗时,被接到报警赶来的平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抓了个现行。
来源:红网
作者:方讲求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邓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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