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是新田县某乡村民,现年三十多岁,有一定的文化,现在新田县城工厂从事技术工作。2015年1月底的一天晚上,孙某驾驶一台两轮男式摩托车到县城一亲戚家吃晚饭,因感谢主人的盛情,食间喝了几两本地产的水酒。当晚21时许,孙某酒后驾驶来时的摩托车回家路上,因对面来车,孙某一时操作失误,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大型货车尾部,造成孙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撞车后,孙某晕倒在地,幸被路人发现并报告110和120,新田公安民警和医院救护人员快速赶到,及时将孙某送到医院抢救治疗。公安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询问证人,讯问当事人,对孙某进行血液乙醇检测,查实孙某系醉酒且为无证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孙某,人受伤车受损,还将因涉嫌犯罪受到法律惩处。
来源:红网
作者:彭超 谢新华
编辑: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