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13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张树波 实习生 黄安珣)房租每月550元,冷水每月15元,当房东告诉你,热水费每吨40元时,你会是什么反应?
20岁的小琼是一名大三学生,实习期间,在雨花区香樟路一小区租了一单间,住了三个月后,被房东告知热水费40元一吨,这让她有些不能接受。
“开始没说热水要收费。”小琼说,她们使用的是燃气热水器,两户共用一个热水器。几个月来,小琼总共用了十吨热水,按照40元一吨,总共要交400元。但她发现,这期间总共用了三罐液化气,按照市场价,每罐液化气不足百元,总共还不到300元,分摊在每户只要一百多元,“热水费太贵,我觉得不合理。”
2月10日,小琼选择退房。让她意外的是,由于热水费的问题,房东不退押金。
2月12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房东李先生,他解释,热水器购买、维护、更换都要费用,当时热水问题合同里确实没讲清,他承认有疏忽,主动降价35元一吨。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租赁合同纠纷。出租房用水有关事项一般应当在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如遗漏约定该事项的,建议租赁双方重新达成补充协议,就水费缴纳时间、方式进行明确;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由使用方按照市场价格履行。
熊麒建议,租赁房屋签书面合同,应就租赁期限、租赁费用、水电燃气费用缴纳、安全使用、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各方面,尽可能详细地约定,以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来源:红网
作者:张树波 黄安珣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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