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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查处首例网络诽谤案 女子发骗婚杀人谣言被拘5日

来源:红网 作者:史明华 杨勤煊 编辑:邓瑶 2015-02-15 16: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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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沅陵2月15日讯(通讯员 史明华 杨勤煊)2月15日,沅陵警方查处了一起关于“粟某林骗婚杀人”的网络谣言案,恶意编造谣言的网民刘某香(女,1964年4月6日生,沅陵县二酉乡人)被依法行政拘留。该案为沅陵县公安局查处的首例网络诽谤案件。
  
  2月9日,沅陵警方发现一网名为“以后的明天”的网民在红网百姓呼声上发表一题为“沅陵县沅陵镇粟贵林骗婚且杀人,城东派出所为何不管?”的网贴,称粟某林骗婚,并指使其兄长将宋某军的父亲宋某友杀害,派出所坐视不管。得知此事后,沅陵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迅速对此事展开深入调查。经警方多方调查核实,发帖人系刘某香,其网帖中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系虚假信息。网帖中提到的关于粟某林骗婚、其兄长杀害宋某友等情况,无事实、不存在,不构成任何警情案件,且同村村民多人证实宋某友系因病去世。同时,1月22日13时,刘某香与粟某林因纠纷闹至城东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详细了解。经再三核实,刘某香所反映情况并非事实,民警随即依法对二人的矛盾进行了调处,且接处警全过程并无网帖中所指的派出所所长包庇之事。
  
  2月12日,警方依法将涉嫌诽谤的违法人员刘某香传唤至沅陵县公安局进行问话。发帖人刘某香交代,网帖中所述情况均为其主观臆断,带封建迷信(称粟某林对宋某军放蛊),没有事实根据,她认为丈夫宋某军多年来支付给与其生有一子的前女友粟某林大量钱财,想通过这种方式全部讨要回来。目前,刘某香因涉嫌诽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警方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应通过合法渠道、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对于借助网络,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违法行为,警方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红网

作者:史明华 杨勤煊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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