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江永源口瑶族乡党委、政府为保护和抢救“江永香米”这一独特的种质资源,通过土地流转,与香米种植核心区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按每亩每年1000元的标准逐一签订了为期10年的土地流转租赁合同,由政府统一进行生产经营。目前,核心区的50亩土地已签订流转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5年的土地流转费用25万元。
“江永香米”又名香禾米、香稻,西汉时已有种植。古时有“永明好米、其香五里”之说;三国曹丕曾誉“长沙有好米,…上风吹之,五里闻香”,即指江永源口香米;唐代武则天始列为贡米。香米香味奇特,且有挥发性,蒸煮米饭时拌合少许,米饭柔软浓香,清香四溢。香米营养丰富,味甘性平,具有补脾、健胃、清肺等医药功能,被誉为“粮中珍品”,1984年被评为湖南省优质米。
来源:红网
作者:谭宏福 谭芳龙
编辑:申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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