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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株洲市中小学校开学 没有公示的收费可拒交

来源:红网 作者:成建梅 编辑:康晓乔 2015-02-27 13: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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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2月27日讯(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通讯员 王亚)全市中小学校3月1日开学。昨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2015年春季株洲市中小学收费事项的通知》,对春季学期学生要交多少学费、杂费、课本费等做出详细规定。开学这天,学生或家长按照学校公示收费标准缴费即可,没有公示的收费,可以拒交。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伙食费实行“保本不赢利”。农村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不具备统一配餐条件的,每学期可向每个学生收取不超过50元的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在限额内核定。

  课堂作业本可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无偿代学生统一购买。初中生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小学高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小学低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中小学作业本费已由县市区财政负担的,继续由财政负担;县市区财政相对困难的地区可酌情向学生收取。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

  应缴费项目包括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合计起来应该缴纳的费用见图表。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2015年春季株洲市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表,1-9年级合计学费项目

  应缴项目(只限株洲城区学校收取)合计一年级78.36 二年级79.39 三年级142.32 四年级139.41 五年级163.41 六年级163.67 七年级243.36 八年级257.98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期不超过300元。个别学校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报市级以上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学生校服每个学期不超过两套。小学生夏季校服每套不超过50元,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70元;初中生夏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80元。

  要在学校就餐的学生,伙食费“保本不赢利”。伙食费、校服、住宿费都属自愿缴纳,学校不能强制学生订购校服、在校住宿和就餐,也不能按学期向学生“预收”伙食费。

  高中收费项目包括学费、择校费、代收费(书籍课本费、作业本费),自愿部分的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具体费用见图表。

  【普通高中】

  2015年春季株洲市

  普通高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学费择校费(限向择校生收取) 代收费省级示范性高中其它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书籍课本费作业本费一年级1000 80023001800按实际选用课本收费(详见教材价目表)15二年级1000 8002300180015三年级1000 8002300

  值得注意的是,择校费仅向择校生收取,按规定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普通宿舍按每生每期300元收取食宿费,经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认定的公寓式宿舍按核定标准执行。高中生夏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80元。

  ·全市中小学校实行“一科一辅”,不能将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向邮政机构征订。

  ·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不能进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不能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和课间餐费用。

  【报到小贴士】

来源:红网

作者:成建梅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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