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2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陈宗昊)3月1日,经湖南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全省正式施行。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唐世月详细介绍了《办法》颁布实施的背景、意义,以及制定依据和内容,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瞿正辉就办公用房管理、公车改革回答记者提问,湖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姚伟红主持发布会。
唐世月介绍,《办法》共6章32条,要求明确各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建设制度,开展绩效评估,坚持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方向,建立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
《办法》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加强机关经费预算管理,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并依法予以公开;要求政府各部门机关用地和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实行统一产权管理,严格控制办公用房面积和建设装修标准,公平配置和集约利用办公用房;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不得超出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提供后勤服务。
同时,《办法》提出建立健全机关事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针对违反《办法》行为,如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等实物,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要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瞿正辉透露,2014年湖南省共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达1670.08万平方米,按照2014年的标准,共清理出基本用房超标面积达16.89万多平方米。2015年6月底,基本完成省直机关的公车改革工作,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的公车改革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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