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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曙光:理顺三个关系 以法治精神推动企业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明健飞 编辑:王娉娉 2015-02-28 17: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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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曙光

(龚曙光)

  红网长沙2月2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 摄影 明健飞)今天上午,湖南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结业仪式在长沙举行。会上,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龚曙光作大会交流发言。
  
  龚曙光表示,省委组织的这次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使其聚精会神地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克强同志、云山同志的讲话,认真听取并研读了徐守盛书记的专题辅导报告。讨论中各位学员的发言,结合实际问题导向,将依法治国的大主题和日常工作的微事务结合起来,也给其诸多启发和帮助。
  
  龚曙光认为,一要理顺利与法的关系,依法推动产业发展。企业的社会职责是经营创利,追求利润最大化是集团的本职工作。但在追求企业利润的同时,也确实存在忽视企业法律意识,回避企业法律责任的情况。虽然企业设有独立的法务部门,但日常经营管理中,法律是部门工作而不是全局工作,是专业事务而不是核心事务,用法律对付别人多,用法律规范自己少;用法律应付诉讼多,用法律限制经营少。本次学习后,将进一步强化国企的“国有”法律属性,将这一属性贯穿到企业管理细则和文化建设中去,管住企业的每一分钱,花好企业的每一分钱;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社会公民的法律责任,在任何经营活动中尊法守法,在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上,国企应做社会标杆;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中的法律维权意识,以法律的武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企业权益。
  
  二要理顺权与法的关系,依法管理“关键少数”。就社会分工而言,企业不是权力机构,没有立法执法权力。但就企业内部分工而言,企业的管理团队,尤其是核心管理团队,又是一个特殊的权力阶层,拥有着企业人、财、物的支配权,就企业的管理与经营而言,这也是一个“关键少数”。本次学习后将进一步把“关键少数”的权力约束,特别是董事长、总经理的权力约束,作为企业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抓,一处一处找漏洞,一处一处堵漏洞,形成权力禁入清单;将进一步发挥职代会作用,在消费公开的基础上企业重大事项交由职代会决策,用普通多数监督关键少数,由普通多数替代关键少数;将进一步强化核心团队的法治学习和考试,用集中学习启蒙,用强制学习启动,以个别央企领导的违规违法行为为警示,督促在尊法学法守用法上先行一步,以法治自觉自警约束“关键少数”。
  
  三要理顺情与法的关系,依法履行媒体职责。出版集团是一家拥有书、报、刊、网、电视、广播、户外、户内、地铁等多种媒体的内容公司,不仅要创造经济效益,而且要创造社会效益,为社会输出源源不断的正能量。本次学习后,将对媒体人员分批轮训,采取专家讲座、统一考试、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将对全年重大选题进行规划,多出法治方面书籍,尤其针对湖南不同身份人群出版多种法治读本;对全年媒体报道计划重审,重点策划依法治省的重大报道,深入市、县,多媒体联动,形成声势;将严格规范媒体人员的从业行为,依法采访,依法监督,有效杜绝媒体人员利用特殊身份进行非法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明健飞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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