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28日讯(记者 曹辉 通讯员 蒋睿)湘潭市今天公布了2015年第四期车窗抛物举报有奖信息。据了解,这是该市自去年10月推出车窗抛物举报奖励制度以来,第15次曝光车窗抛物信息。截至目前,共有1215名车主(单位)被处罚,向举报人发放奖金共计264300元。
“实施车窗抛物举报奖励制度,目的是加强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约束,促进湘潭市容环境的改善,降低环卫工人的作业量和作业风险,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好评。”据湘潭市城市管理信息监督指挥中心主任刘进文介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去年10月,该市启动了城管“五治”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成为该行动的重点。该市专门制定了《车窗抛物举报有奖实施细则》。凡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将按100元/例予以奖励。昭山示范区城管局购买了多台车载记录仪发放给志愿者,方便他们在行车过程中发现并记录车窗抛物现象。
车窗抛物举报有奖制度自实施以来,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起到了明显的“震慑”作用。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车主,发现不少车上备有车载垃圾箱,一些没有车载垃圾箱的车主则用易拉罐或矿泉水瓶自制了“烟灰缸”。“亲戚朋友坐我车,我都会要叮嘱一句:‘不要往车窗外乱扔东西,说不定等下就被拍了。’”湘潭市民何先生说。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辉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