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株洲市国税局还将从4月1日起,正式将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审批权下放到县(区)国税局,全市生产型出口企业纳税人可在当地进行申报、审批、退税。而外贸企业的免退税审批权,目前仅荷塘区国税局获得了该项权限,其他地区的纳税人仍需按原办法到株洲市国税局进行申报。
来源:红网
作者:陈正明 刘红艺 王则时 向仙俐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陈瑶榕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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