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抓住小偷后以报案为由索要2万元“了难”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何清 张欣 编辑:申太阳 2015-03-05 12:17:10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3月5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双 通讯员 何清 张欣)一小偷被抓住后提出拿钱私了,孙强(文中为化名)以要报案为由向小偷索要2万元“了难”,不料自己却因此犯下敲诈勒索罪。3月5日,益阳市赫山区法院通报因孙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去年11月4日下午3点,孙强听到有村民喊抓贼,赶过去后发现两名小偷已经被控制,准备扭送公安机关时,小偷提出想要私了。这时,孙强要小偷“赔偿”2万元钱。
  
  之后,小偷打电话要人送钱来,同意出一万元“私了”,但孙强威胁如不拿2万元就报警。
  
  小偷支付了15000元钱给孙强,但因其他村民不同意放走小偷,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之后,孙强拿着钱回了家。当晚,公安将孙强抓获并追缴了钱。
  
  法院审理认为,孙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报案为由胁迫他人,索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何清 张欣

编辑:申太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3/05/406926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