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4日下午3点,孙强听到有村民喊抓贼,赶过去后发现两名小偷已经被控制,准备扭送公安机关时,小偷提出想要私了。这时,孙强要小偷“赔偿”2万元钱。
之后,小偷打电话要人送钱来,同意出一万元“私了”,但孙强威胁如不拿2万元就报警。
小偷支付了15000元钱给孙强,但因其他村民不同意放走小偷,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之后,孙强拿着钱回了家。当晚,公安将孙强抓获并追缴了钱。
法院审理认为,孙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报案为由胁迫他人,索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何清 张欣
编辑:申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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