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该局刑侦大队接到广西省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报,有三名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犯罪嫌疑人已于当天凌晨潜逃回临武,目前正在临武县境内活动,请求协助抓捕。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迅速对抓捕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3月7日凌晨3时许,对摸排的各条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了解到三名嫌疑人已经逃逸至临武县花塘乡某度假山庄躲藏,但该度假村四面环山,三面绕水,嫌疑人随时可能继续脱逃。事不宜迟,抓捕组立即根据度假村地形制定抓捕方案,迅速集结至花塘乡某度假村。当日上午10时,民警发现有三名可疑人员正聚集在度假村住宿大楼的楼顶。随行的广西警方现场观察比对,三名可疑人员正是在广西犯案并逃逸回临武的三名涉嫌故意伤害致死他人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抓捕方案,民警依靠现场的灌木丛和居高临下的有利地势,从三面对嫌疑人进行合围包抄,当场将三名嫌疑人控制在了度假村的住宿楼楼顶。
经过进一步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临武县西城村人苏某雄和苏某华,临武县武水镇人刘某军。据三人供述,2015年3月6日凌晨,在广西省富川瑶族自治县一按摩店内,苏某雄等三人因为口角纠纷与当地几名男子发生打架斗殴,导致对方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三人均对其于2015年3月6日参与该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名嫌疑人已办妥相关移交手续,交由广西警方进一步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曾海燕 蒋军海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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