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为澧县人,辛某为津市人,二人为了娱乐和食用,在灵泉镇鹿山村,非法使用枪支猎捕野生鸟类两只。根据两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对孙某涉嫌非法狩猎立案侦查,现已取保候审,对辛某进行行政查处。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毛菡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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