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杨某来到津市一中心地段银行较集中的地方进行踩点,专门在银行ATM自动取款机门外进行观察。9点30分左右,津市人梁某在ATM自动取款机办理银存款业务后,将随身携带的手提包放在摩托车上准备开车锁时,杨某迅速将其放在摩托车上的手提包抢走,得手后立即逃窜,因杨某不熟悉津市地形,他逃进一宾馆内,被害人梁某随即一路追赶呼救,在宾馆洗车场附近和宾馆保安一起将杨某制服。随后梁某拨打“110”电话报警。经民警初步审查,杨某对自己涉嫌抢夺一事供认不讳,警方对实施抢夺的犯罪嫌疑人杨某进行了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红网
作者:覃正文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邓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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