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的一天,晚上8点许,文某又窜到攸县某高档小区意图作案,正在寻找目标时,发现下班回家的王某穿着时尚,文某便悄悄尾随王某,发现王某独身一人,文某便顺着单元楼外墙水管爬上三楼,透过阳台玻璃看见王某在客厅看电视后,文某又沿着外墙爬到客卧室窗户外,以翻窗的方法进入室内,在主卧室盗得王某的手提包后,文某从原路返回离开王某家,而在客厅看电视的王某对发生的一切浑然不知,直到第二天要上班时才发现自己的手提包不见了。2014年12月文某主动投案自首。经查明:2014年3月至7月,文某专挑一些高档小区作案,观察到哪户人家晚上不亮灯就沿外墙水管翻窗进入住户家中盗窃财物,共作案20余起,涉案财物总价值10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居民应注意生活细节,如出门留盏灯,路上多观察,提高防盗意识,加设防盗设施,多一份警惕,多一份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凌洁 洪溪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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