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专题:新态2015·中国
红网北京3月1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廖洁 摄影 冯钧)家庭收养孤儿的门槛过高,近年来屡屡被关注,其中备受争议的焦点是收养人必须无子女的限制。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赖明勇在接受时刻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正在和其他代表一起准备一份议案,建议放宽收养人必须无子女的限制。
收养人必须无子女的限制应放宽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并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赖明勇认为,这些条款是在当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背景下制定的。随着我国人口政策的变化,《收养法》理应与时俱进,对有经济条件、教育抚养能力和收养意愿的家庭放宽相关限制,允许其在条件和精力许可的条件下,收养1名以上的子女,特别是,让已生育家庭也能收养子女。另一方面,对被收养人为双胞胎或兄弟姐妹的情况,应借鉴国外经验,要求同时收养,以保证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
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社会现实是,伴随着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外出上学或工作走出家庭,大量条件较好的城镇居民家庭因此成为了空巢家庭,特别是中年空巢家庭。这些中年父母感觉生活孤独,缺少精神慰藉。
上海政法学院女性研究中心主任陈晓敏长期从事“空巢家庭”研究,她在2007年撰文指出,以城镇平均初婚年龄女性为25岁、男性为27岁为参照,假设初婚与初育平均间隔为2年,且这些夫妻的独生子女若18岁离家。那么,他们进入“中年空巢”期的平均年龄通常为45岁至47岁。
如此一来,这类夫妻将提前近15年进入“空巢期”,在“空巢”中生活15年后才会进入老年阶段。如果按照预期寿命为70岁计算,他们将在“中年空巢”阶段生活25年左右。
因为孩子的离开,对于许多传统的家庭来说,生活突然失去重心,易引发心理上的不适,若适应得不好,将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从而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媒体报道显示,前往心理咨询机构咨询的中年空巢夫妻呈逐年上升趋势。
“实际上,他们之中有许多人经济条件较好、文化层次较高,有抚养能力,并且愿意抚养孩子。如果这样的家庭能够收养一名孩子,将极大地缓解这些问题。”赖明勇说,这样就需要对现行《收养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适当放宽收养条件,规范收养程序,确保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赖明勇表示,在收养关系建立之前,应由民政部门对相关申请人进行收养资格调查评估,以确保收养家庭和个人提供有利于被收养人成长的环境。
而为保证收养关系双方责任义务。民政部门要对收养家庭要定期开展调查回访。对有不良倾向的收养人,要给予教育指导,收养人触犯法律的,要及时取消收养资格。与此同时,被收养人成年后,对其是否履行赡养养父母的义务,也要进行动态监管,促使收养法更加人性化。
对此,湖南省民政厅收养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2014年11月,湖南省成为全国第二批收养评估试点省份,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望城区民政局成为试点单位,通过实践行动探索与完善儿童收养政策,建立收养评估制度。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展开,届时或引入第三方评估模式。
建议空巢家庭与留守儿童结对子
赖明勇提出,还有一种可探讨的方法是,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让空巢家庭和留守儿童结对子。
湖南省妇联和湖南农业大学曾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可行性”调研,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5月31日,全省有349.52万留守儿童。其中双亲外出务工或经商而委托他人(祖辈、亲戚、朋友等)监护的留守儿童有174.12万人,占49.82%。外出家长由于经济条件和地域条件的限制回家探访率极低。58.04%的外出家长一般一年回家探访一次(春节),12.08%的外出家长的回家探访频率超过一年。
“这些留守儿童如果长期处于缺少系统教育和家庭关爱的环境中,容易产生厌学情绪甚至心理问题,影响其健康成长。”赖明勇说,如果这些孩子和家庭能融合起来,让长期缺乏父母关爱的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同时,也让空巢家庭重温天伦之乐,将能对整个社会的温暖和谐产生不小的促进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廖洁 冯钧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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