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向婉)由“熊孩子”引发的“血案”经常让家长头痛不已,近日,在长沙某百货购物的陈女士就碰到这样一件烦心事,自己的小孩不小心损坏了一美妆专柜上的试用品,在产品的赔付上,陈女士和柜台的工作人员产生争执。
投诉:损坏了长沙阿波罗商场office专柜的试用品要原价赔
调查:损坏二手美妆试用品,是否需要全额赔?
儿子无心损坏专柜美妆试用品,专柜要求全额赔偿,合理吗
事件:“熊孩子”无心之过家长被要求全额“买单”
7日,陈女士带着孩子在长沙某百货的office彩妆专柜购物,购物期间,随行的小孩不小心用放在柜台上的喷壶把一盒价值280元的胭脂试用装表面喷湿,造成产品损坏无法继续使用。
陈女士回忆,因小孩的过失损坏了商品,当场提出愿意赔偿,但因是试用品,已被拆封或被使用过,且在旁一直看着的店员没有及时制止小孩的无心行为,要求折价赔偿。协议结果却未能如愿。
“商家坚持全额赔款,你觉得这样合理吗?”陈女士介绍,柜台工作人员以“新品”为由,要求全额赔款。陈女士认为,试用品是非卖品,且既然被拆封就不能算新的,商家要求全额赔款的行为很不合理。
商议无果,无奈之下陈女士最终照价买单。并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希望讨个公道。
回应:试用品属新品 品牌规定损坏需照价赔偿
事件发生后,“客人”与“商家”各执一词,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商家表示很委屈。
“试用品是前一天新拿出来的,还未使用过,小孩子把产品损坏的太严重,已无法再使用。”一位姓刘的柜台工作人员介绍,小孩子很顽皮,当时多次言语提醒却未能制止,且没引起家长的注意。事实上,小孩子喷湿了多个产品,其中,价值280元的腮红被损坏最严重,还是被拿出来不久的新品。
“品牌规定的,损坏的商品是需要照价赔偿的,即使消费者不赔,也需要柜台工作人员买单。”刘小姐认为,只要求赔一件商品,对“熊孩子”的过失已算是从轻处理,但家长不但不理解,还认为处理不合理,当场将已买单的试用品扔了。
行业:原则上需要照价赔偿 只是各品牌处理方式不同
这样的“案例”在彩妆专柜屡见不鲜,行业人对该事件也存不同的看法。记者电话咨询了部分品牌专柜了解到,尽管是试用品,禁止拿来售卖,但是价值与对应正品价值相当,被损坏影响后续使用按理应照价赔偿,属行业的常规规定,只是每个品牌专柜的实际处理方式各有不同。
一行业人士透露,往往商家的处理方式会选择从消费者的情感角度出发,由商场证明,及时向公司汇报,可申请到免赔。并认为该品牌专柜处理方式过“硬”。
网友:“免赔”和“折价赔”的声音居多
根据此事,红网发起一项民意调查,发现支持“免赔”、“折价赔”的网友居多,选择“全额赔”选项的仅一人。
部分网友评论表示,试用品并非商品,试用的时候并未产生费用,不应该赔偿。也有网友认为,弄坏东西,赔偿天经地义,但因是用过的已拆封的试用品应折价赔,商家可退让一步。
律师:应按实际价值来赔偿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人和人律师事务所的张憬律师,他表示,此次纠纷涉及的物品损害赔偿应该遵从“实际损失的原则”、“过错原则”两个处理原则。
按实际价值来赔偿,试用品已经被拆封,被人试用过,价值比正品减少。小孩导致物品受损,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来认定其赔偿责任比例。如果商场、柜台经营者有过错的话,还应减轻施害方的赔偿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向婉
编辑:申太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