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颜某经朋友何某介绍认识了女子王某。颜某与王某一见如故,很快便打得火热。因何某与王某本系男女朋友,何某眼见王某与颜某卿卿我我,却冷落了自己,不由心中失落,对颜某更是心中嫉恨。
2013年6月19日凌晨3时许,何某来到王某家,却发现颜某睡在王某家中,何某心中不满,当即丢下一句:“今天会出事。”便转身离开。颜某认为何某喊人打架,忙从王某家中拿了一把水果刀前去追赶何某。颜某追上何某后质问何某是什么意思,何某吼道:“没么的意思,我的女人你也敢搞!”说完便用身体冲撞颜某,但被颜某推开。何某仍不依不饶,再三冲撞颜某。颜某顿时火冒三丈,竟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何某左肩和左腰部各刺一刀。将何某刺伤后,颜某随即逃离了现场。后经鉴定,何某的伤情构成了轻伤。
案发后,颜某赔偿了何某损失10500元。为了争抢女友,竟导致朋友反目,并持刀相向,事后颜某对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莫及。
来源:红网
作者:王钢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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