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醴陵3月13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本想通过替人植树造林赚几个工钱,结果在清理场地时因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造成75亩林地被毁。3月11日,经湖南醴陵市检察院公诉,胡某秋因失火罪被该市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此外,胡某秋在案发时已缴纳植被恢复费5000元。
现年59岁的胡某秋,醴陵市船湾镇大界村人。2014年10月10日,胡某秋等人接受当地一林业种植大户雇请在村里植树造林。当日上午11时许,胡某秋将清理的枯树枝等堆放在一起并用打火机点燃准备就地烧毁,因当日风大气候干燥,部分被点燃的枯树枝叶被大风吹到周围树林中,结果引发森林火灾,后经当地群众奋力扑救大火方于当日下午17时许被扑灭。经鉴定,此次共造成75亩林地被烧毁。案发后,胡某秋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当地林业部门缴纳植被恢复费5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