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77岁的黄某常到河中捕鱼。2013年10月12日上午8时许,黄某驾船到汉寿县聂家桥下流桥附近河中捕鱼,恰遇当地村民朱某在此捕捉小龙虾,朱某怀疑自己捕捉的小龙虾被黄某偷走了,便与黄某发生争吵。争吵中,黄某心中恼怒,竟手持船桨冲上岸与朱某发生殴打。厮打中黄某用船桨朝朱某身上猛击了几棒。将朱某打倒在地后,黄某即驾船逃离现场。后经鉴定,朱某的伤情为脾挫伤,已构成轻伤。
到案后黄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因黄某犯罪时已满75周岁,且犯罪起因系民间纠纷引发,故司法机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王钢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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