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7岁的湖南津市人姜某有着多年的吸毒史,2013年、2014年连续2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2次,2013年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均因患尿毒症未进监狱服刑或暂缓收治。姜某并未悔改,仍继续吸毒。今年3月15日,姜某在一公厕内采用肌肉注射的方式吸食毒品时被人举报,公安民警将姜某带至公安机关,姜某对其吸食海洛因一事供认不讳,并对其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津市市公安局再次作出对姜某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覃正文 王伟
编辑: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