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1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周帙恒)近日,湖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湖南银监局联合发布《关于信贷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湖南省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重点扶持的是社会力量创办的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以及个人创办的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重点扶持民间资本对闲置的企业厂房、学校、医院设施等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全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包括公建民营的经营主体),实行贷款贴息补助政策,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部分养老产业项目周期长、盈利水平低等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养老金收付服务结算和理财产品,为境外资本投资我省养老服务业提供配套人民币结算服务。
又讯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2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引导扶持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若干意见》,推出多项扶持政策。《意见》规定,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优先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和规划审批手续。考核合格的养老机构可得到当地市、县(市)级人民政府发放的运营补贴,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市县给予适当补助。
来源:红网
作者:周帙恒
编辑: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